编号
zgly000120361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母体文献
新疆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5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
国家林业局
申请人
繁殖材料
《条例》
当事人
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施细则
文摘内容
国家林业局令第3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宝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符合《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品种。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由国家林业局确定和公布。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条例})和本细则规定受理、审查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