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3639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找准定位 积极有为 充分发挥市级林业部门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作者
吴善印
母体文献
浙江林业
年卷期
2008年12期
年份
2008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林业局
林业站
林业工作
丽水市
积极有为
林业部门
区域发展
市政府
森林城市
开发建设
文摘内容
在财政体制实行省管县,行政体制仍然实行市管县的特定时期,地市级部门既不能越位也不可缺位,既要种好本级的自留山,又要管好县区的责任山。如何寻找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发挥在新时期区域发展中的作用,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命题。就林业部门来讲,地市级林业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按现行的政府行政架构,主要有两大块职责:一块为主管市本级各项林业建设工作,这块可以比喻为自留山;另一块为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全市的林业工作,也可以比喻为责任山。但在现实中的状态是:市级林业局对县(区)林业局来讲,不管帽子、不管票子,既没有较多的宏观调控职能,又不能像县(区)林业局那样直接操作、成果落地,很容易成为上不够天、下不着地的凌空状态,久而久之,市级林业局作用很有可能在弱化中淡化,成为可有可无的普通摆设。有为才有位。要变摆设为重要角色,那就看自己如何定位,如何作为。丽水市林业局的经验无疑值得总结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