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785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实施清欠工程 振兴林区经济
作者单位 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7年12期
年份 1997
分类号 F326
关键词 清欠工作 责任人 清欠方法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林业企业 木材销售 国有企业 责任状 林区经济 林业局
文摘内容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于两种体制并存,托收承付和预付款发贷结算交织,加之企业经营管理存在漏洞,造成了巨额的人欠木材货款,到1994年初已累计144亿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公司党委认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苦练内功,在遏制和防止新欠的同时,全力清收陈欠。对此,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卜,我们实施了清欠工程计划,自1994年开始,力争在5至6年的时间内清回全部人欠木材贷款。经过三年的扎实工作,到1996年末已累计清回欠款99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在公司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全面实施清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