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9324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谈动物防疫行政违法及其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
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防检处!北京
100026
北京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法制处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8年04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动物防疫
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法律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关系主体
文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于1998年里月1日正式实施,从而使我国的动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通过对该法的学习,本文仅就动物防疫行政违法及其法律责任谈一点浅显的认识。动物防疫行政违法,是指动物防疫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动物防疫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动物防疫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动物防疫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因此,动物防疫行政违法包括动物防疫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方的违法。现在法治行政的原理,不仅要求现在法治行政的原理,不仅要求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而且也规定了行政相对方守法,切实履行行政法律义务。因此,只有动物防疫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行政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