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6557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关于“九五”期间林业税收政策问题
作者单位
林业部财务司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6年11期
年份
1996
分类号
F812
关键词
国有森工企业
林业税收政策
农业特产税
国有林场
森林资源
国有林业
所得税
国有林区
综合利用产品
“三剩物”
文摘内容
1987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林业非常重视和关怀,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措施,解决林区困难,扶持林业发展。特别是1994年8月,朱镕基副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农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林业部的汇报,就解决林业问题提出了七条政策性措施。这对于保护和促进林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诈用。“九五”期间以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保持国家对林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保护生态环境,湿地、物种的多样性,治理荒山荒地、沙漠等十分重要,也必将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一、林业的现状建国以来,我国开展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1950-1994年间,政府造林总投资88.3亿元,人工林实存面积3929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