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5139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应尽快依法统一动物检疫标志
作者单位 河南省商丘市动物检疫站 河南省商丘市动物检疫站 476000 476000 4760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S851.342
关键词 动物检疫站 动物检疫证明 检疫标志 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法》 监督机构 商丘市 河南省 小包装 动物检疫员
文摘内容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超市、肉品专卖店越来越多,小包装动物产品由于方便、快捷,很受消费者的青睐。但小包装动物产品是否经过检疫、安全卫生,却难以鉴别,因为小包装上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标志。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但在实际动物检疫工作中,对经检疫合格的白条内都能加盖全国统一的验讫印章,而对经检疫合格的袋装、盒装、箱装的等动物分割产品,既不能加盖验讫印章,又没有统一的检疫标志可加封,只能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由于没有统一检疫标志,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分割产品,只能凭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