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9128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农业部等发文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除草醚
母体文献 广西植保
年卷期 1998年01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S481
关键词 停止生产 除草醚 农业部 停止销售 致突变 农药登记证 致癌作用 农药销售 评审委员会 安全生产
文摘内容 据国外权威机构研究表明,除草醚对试验动物具有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多数国家已禁止生产、使用。为保证我国农业安全生产,提高农副产品的质量,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农业部、化工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97年10月30日联合发文,决定在2000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除草醚(用作中间体的除外),撤销除草醚农药“生产批准证书”;2001年12月31日前停止销售和使用除草醚,撤销除草醚农药登记证。要求有关生产部门作好停产计划,农药销售部门做好停止销售和使用的计划,逐步减少除草醚的库存,确保在2001年底停止销售和使用除草醚农业部等发文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除草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