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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改革政策和决策权交给群众——铜鼓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介绍



编号 zgly000036742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把改革政策和决策权交给群众——铜鼓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介绍

母体文献 林业工作研究 

年卷期 2005(5)

页码 2-5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9.21  C934 

关键词 产权制度改革  铜鼓县  决策  林业发展  2004年  林木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  2005年  江西省  合法权益  税费政策  林权  国务院  财产权  省政府  崇义县  德兴市  经验  中央  方针  试点 

文摘内容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 “要进一步完善林地产权制度”, 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 维护其合法权益。江西省自2004年省委省政府颁发《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 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改革方针, 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为出发点, 以“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税费政策为亮点, 还权于民、让利于民, 在崇义县、德兴市等七个县市进行试点, 积累了丰富经验。2005年4月林权制度改革在江西省全面铺开。本期选取江西省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经验和一些做法, 编成专辑, 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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