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2303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准调证”引起的处罚和思考
作者 秦莉
作者单位 邢台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054001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0年10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准调证 动物产品 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法》 检疫证明 动物防疫监督 肉品安全卫生 动物疫病 畜牧业发展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它顺应我国畜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动物防疫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开创了动物防疫工作依法治理的新纪元。《动物防疫法》的实施过程中,部分省市为防止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进人,制定了《准调证》制度,规定调人(调出)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先到调人(调出)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经核准后,领取《准调证》,并经调出地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调人(调出)。在商品流通日益频繁,调人调出动物动物产品增加,疫病传播可能性加大的情况下,这个规定对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蔓延,保证肉品安全卫生起一定的保障作用。但今年5月13日由此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