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64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实施新制度后,新办国营林场期间费用如何核算
作者 姚光景
作者单位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林业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8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302.6
关键词 国营林场 期间费用 国有林场 新制度 当期损益 林木成本核算 费用核算 制造成本 林业企业 税后净利润
文摘内容 国营林场、苗圃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林木成本核算,采用成本制造法。将企业的全部成本费用划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两个部分,企业成本计算到制造成本为止,而将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对于林龄分布均衡“法正林”状况的企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新开办的国有林场是难以实行的,本文对新办国有林场的期间费用核算提出些粗浅的看法和认识。根据林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和对林木的资金投入前期多,后期少,投入资金量与生产量并不同步的特点。林木在未达到成熟采伐期以前是没有收入来源的,至少八年后才有少量间伐材收入,二十年后才能达到成熟采伐期,而每年的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作为企业经营亏损反映。未真正反映企业的经营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