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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检查及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编号 zgly000126100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木材运输检查及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 池康  周正标 

作者单位 徐州市段庄木材检查站  徐州市林政资源管理站 邮编:221000  邮编:221000 

母体文献 江苏绿化 

年卷期 2003年05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木材运输证  木材检查站  案件处理  询问笔录  三个代表  当事人的陈述  驾驶员  告知程序  重复使用  违法行为 

文摘内容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部门最基层的执法单位,同时也是林业部门的窗口单位,木材检查员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着林业部门的整体形象。根据笔者长期从事木材检查工作的经验,木材检查员在木材检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以下几点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必须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木材检查员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木材凭证运输是为了防止乱砍滥伐,制止非法来源的木材进入流通领域,使森林资源得以保护,保障林业持续有效的发展,他们最终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极少数人的违法行为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予以制止和坚决打击。其次,木材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处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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