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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一金两费”征免增值税小议



编号 zgly000117820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业“一金两费”征免增值税小议

作者 谢异平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7年09期

年份 1997 

分类号 F812.42 

关键词 增值税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简单再生产  森工企业  收入初次分配  预算外资金管理  经济效益  商品林  价外费用  资金来源 

文摘内容 林业“一金两费”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标准征收(提取)的林业专项基金,是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维持林业简单再生产的一项资金来源。林业“一金两费”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并开具专项收款收据收取,属于国家预算外资金,依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专款专用,以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商品生产、流通及劳务各环节的增值额为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很重要的来源。林业“一金两费”和增值税同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前者属于补偿性质的资金,纳入国家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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