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135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违法发放采伐证判刑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3年02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证
森林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利用职务之便
县人民法院
活立木蓄积
森林法规
林业主管部门
2002年10月
文摘内容
2002年10月9日,溆浦县两江乡林业站职工刘克俭为谋取私利,采用“大头小尾”的手段,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0立方米,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被溆浦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1年9月,刘克俭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林木采伐许可证需由林农申请,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的情况下,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公然置国家法律和森林法规于不顾。在收取两江乡木材商刘松柏5000元的好处费后,未经领导审批,采取“大头小尾”的不法手段,擅自给刘松柏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5份,计145立方米,减去刘松柏按规定交费办理的5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实际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