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52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无证砍树被判刑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12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4.3
关键词
林木采伐许可证
滥伐林木罪
无证
县人民法院
林业主管部门
松树
家庭经济
村委会
溆浦县
外出打工
文摘内容
7月10日,溆浦县伏水湾乡新田岭村2组村民刘文兰因无证砍伐林木,被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今年3月,刘文兰因家庭经济困难,外出打工没有赚到钱,回来后便打起了本村山上林木的主意刘文兰以每根6~10元的价格,购买了本组村民舒清海、赵杨建、周林福3户位于本村“长田边”和桎木岭”两块责任山上的松树,并约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刘本人负责办理。4月初,刘在征得村委会同意后,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雇请本村村民舒均坦等人采取择伐的方式砍伐松树,加工成松元木后卖给个体煤矿老板徐助礼。案发后,经县森林安机关现场检尺鉴定,刘文兰共证砍伐松树268株,计活立木材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