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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法律定鸽子为有害野生动物



编号 zgly000061395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韩国:修订法律定鸽子为有害野生动物

母体文献 法律与生活 

年卷期 2009(14)

页码 61-61

年份 2009 

分类号 D920.0  S863 

关键词 野生动物  鸽子  韩国  修订  法律  野生动植物  媒体报道  管理部门 

文摘内容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环境部修订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试行规定》,规定鸽子为有害的野生动物。虽然直到目前都只是驱赶鸽子使其无法接近建筑物,但今后管理部门在获得市长、郡守或区厅长的许可后,可以开始抓捕鸽子。在1981年首尔市政府的楼顶上和汉江江心岛等地,鸽子开始被当成家禽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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