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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性涂料新标准“七一”施行



编号 zgly000048913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水溶性涂料新标准“七一”施行

母体文献 材料保护 

年卷期 2007,40(5)

页码 23-23

年份 2007 

分类号 TQ633 

关键词 水溶性涂料  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  挥发性有机物  溶剂型木器漆  VOC含量  产品标志  人体免疫功能 

文摘内容 国家环保总局针对水溶性涂料制定的新标准规定, 对人体有害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由原来的250g/L降为200g/L, 从2007年7月1日起实行。达到这一标准的产品(已获得“十环”标志)继续使用我国“十环”环保产品标志。涂料中释放出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气体, 长期吸入会破坏人体免疫功能, 导致白血病, 尤其妇女、儿童最为敏感, 而孕妇吸入苯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国际卫生组织早已把苯列为强烈致癌物质。此次, 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实际国情, 针对溶剂型油漆首次制定了一个相应的标准, 对挥发性有机物VOC进行限量规定——硝基类750mg/L, 聚氨酯类600mg/L, 醇酸类550mg/L, 苯含量0.5%。所以购买溶剂型木器漆时, 要查看有没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测试报告。这里要提醒消费者, 使用这类产品施工完后, 最好通风2~3个月再入住, 以避免苯类、甲醛等有机挥发物和残留的游离TDI对人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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