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8913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水溶性涂料新标准“七一”施行
母体文献 材料保护
年卷期 2007,40(5)
页码 23-23
年份 2007
分类号 TQ633
关键词 水溶性涂料 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 挥发性有机物 溶剂型木器漆 VOC含量 产品标志 人体免疫功能
文摘内容 国家环保总局针对水溶性涂料制定的新标准规定, 对人体有害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由原来的250g/L降为200g/L, 从2007年7月1日起实行。达到这一标准的产品(已获得“十环”标志)继续使用我国“十环”环保产品标志。涂料中释放出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气体, 长期吸入会破坏人体免疫功能, 导致白血病, 尤其妇女、儿童最为敏感, 而孕妇吸入苯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国际卫生组织早已把苯列为强烈致癌物质。此次, 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实际国情, 针对溶剂型油漆首次制定了一个相应的标准, 对挥发性有机物VOC进行限量规定——硝基类750mg/L, 聚氨酯类600mg/L, 醇酸类550mg/L, 苯含量0.5%。所以购买溶剂型木器漆时, 要查看有没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测试报告。这里要提醒消费者, 使用这类产品施工完后, 最好通风2~3个月再入住, 以避免苯类、甲醛等有机挥发物和残留的游离TDI对人体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