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861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十项制度规范种苗行业
作者 罗军民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0年1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林木种子 《种子法》 林木种质资源 种质资源库 制度规范 林木良种 省级人民政府 违法所得 种子贮备
文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0年 7月 8日审议通过,自 12月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关于种子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种子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种子法》最大的特点是:它的调整对象包括了苗木,结束了苗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其精髓是:《种子法》从生产、经营、质量、进出口和行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或环节上共建立了 10项制度,以规范和确保种子选育者、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各方的合法权益、应尽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保障种苗事业健康发展,从而促进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这 10项制度为: 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