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75674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析法释〔2000〕36号第十五条
作者
刘红兵
作者单位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腾格里派出所
母体文献
森林公安
年卷期
2011(5)
页码
34-35
年份
2011
分类号
P618.11
关键词
十五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森林资源
经济利益
司法解释
处罚
盗窃罪
文摘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 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从长期的实践中看, 这条司法解释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