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42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县政府的裁决应否撤销
作者 李林山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8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县政府 行政程序法典 林权证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基本原则 行政处理 当事人 行政裁决 权属争议
文摘内容 [案情简介]1998年,某县集体林场组织劳力持采伐证在山场砍伐林木时,周边的甲组以该山场乃本组所有为由,掮走杉树34根,双方由此发生争议。于是,甲组向县政府申请确权。县政府经调查后认为,林场拥有的627号山林权证四至范围与1977年建场意见草案一致,应为有效权证,争执山场(面积16.65公顷)在627号山林权证的范围之内,应为林场所有;而甲组拥有的209号山林权证所涉争执山场部分(面积16.45公顷)无权属来源,属错误填发,应予撤销。同时,县政府认为周边的乙组拥有的205号山林权证所涉争执山场部分(面积0.2公顷)亦无权属来源,同样属错误填发,应予撤销。县政府在乙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