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69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江山市个体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兽医卫生管理
作者 姜松金
作者单位 浙江省江山市畜牧兽医站!3241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1年07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S851
关键词 肉制品加工 兽医卫生管理 浙江省江山市 检疫检验 《动物防疫法》 加工场 《动物防疫合格证》 监督检查 加工规模 加工车间
文摘内容 江山市自1986年以来肉制品加工企业迅猛发展,主要以加工咸腿、火腿、香肠为主,货源主要来自江西、湖南、江苏、四川、上海等地,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我市畜牧业生产的安全。为加强对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兽医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兽医卫生规程。1加工场(点)设施 设施必须符合兽医卫生要求:1.1加工场(点)的新建和改建必须向农业局申报,建好后应通过农业局验收,验收合格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1.2加工场(点)应建在距铁路、公路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取水和排水方便的城镇下风向处。1.3加工场(点)应设有入口消毒池、待加工车间、加工车间、高温处理间、成品贮藏间,仓库和各工作车间应有便于清洗、消毒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