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3861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森工企业的治危和自我改革对策初探
作者 纪卓荣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4年04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326
关键词 森工企业 改革对策 现代企业制度 财务人员 森林公园 有限责任制度 法人制度 利益分配 林业森工企业 法律保障
文摘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企业的改革成为改善国家经济状况,加速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突破口。1993年底,国家颁布了“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此企业进入了深层次的改革。在这场改革中,森工企业命运如何,应采取办法和如何利用这次机遇,下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与大家商讨。一、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心及其对森工企业的影响现代企业制度有两个中心,一个是法人制度,另一个是有限责任制度。这两个“中心”以前曾经提过,但它不彻底,有些也很模糊。现在的法人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出资者的权益,另外也为企业经营者支配使用企业财产提供法律保障。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有限责任制度”,同过去国家对企业拥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