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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林业实验局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构想



编号 zgly000113760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带岭林业实验局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构想

作者 赵宇国  王宝章  赵洪志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企业 

年卷期 1994年S2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326 

关键词 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带岭林业实验局  有限责任公司  森工企业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产权制度改革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现代企业制度 

文摘内容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本文重点探讨带岭局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问题.1.选择国有独资公司的理由(1)从森工企业的产业特色考虑.由森林工业的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性特点所决定,形成了森工企业区别于其它产业的企业特色.一是森林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形成了可永续经营的资源住资产.但其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比较效益低、社会集资难.二是森工企业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有使用价值而无交换价值,因而难以实现价值补偿;从保护环境角度上看,它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是特殊产业.三是森工企业是国有森林资源、资源约束型产业.保护资源和木材生产二者之间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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