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2459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四定四禁止”是云南烧材限额管理的一种好形式——禄丰县烧柴限额管理的启示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 司志超
作者单位 云南省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办
母体文献 林业调查规划
年卷期 2001,26(4)
页码 24-27
年份 2001
分类号 F307.26
关键词 烧材限额管理 消耗量 “四定四禁止” 云南
文摘内容 “八五”、“九五”期间云南全省烧材限额分别占总限额的55%和56%, 而实际烧材还不止这个数字。“十五”期间烧材限额占59.1%, 因此形势非常严峻, 为探索新形势下烧材管理的有效办法, 通过对楚雄州禄丰县的调查, 认为对烧材实行“四定”和“四禁止”是一个好办法。“四定”县“定采伐数量、定代伐地点、定采伐时间、定采伐树种”。“四禁止”是“禁止挖树根、禁止砍伐水源林及特殊地带的林木、禁止在公益林带及稀疏林内砍伐林木、禁止砍伐用材林”。此外还有相应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