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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征收林业金费



编号 zgly000115263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坚持依法征收林业金费

作者 李敏 

作者单位 福建省龙岩市林委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8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323 

关键词 林业金费  木材检查站  木材生产  林业部门  林政管理部门  批发市场  木材加工企业  采伐许可证  木材消耗量  源头管理 

文摘内容 林业金费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的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扶持林业事业,对林业采取的保护性措施,以保证林业有一个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林业金费的征收、使用受国家法律保护。近几年来,全国开展了“消灭荒山,绿化造林”的运动。各省(区)采取了许多措施,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一些地方大量举债造林。尚未完成消灭荒山的省(区)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投入需要量大,但资金紧缺。已完成消灭荒山的省(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林木管护,以巩固造林成果,资金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木材经营者为了谋取更大的私利,无视国家法律,想方设法,采取种种手段,偷漏木材的税金费。因此为了既不违背“木材一级市场管严,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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