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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中违法涉林事项何其多



编号 zgly000130600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告示”中违法涉林事项何其多

作者 杜广山 

母体文献 安徽林业 

年卷期 2006年01期

年份 2006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依法行政  林业局  采伐许可证  国土资源  告示  违法  事项  林木  公路两侧  县政府 

文摘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说,林业法治的实施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取决于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然而在现阶段,基层政府和部门在其行政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其表现之一就是发布的“告示”中,有关涉及林业事项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案例一:2003年7月2日,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在《蚌埠日报》上登载了一则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出让公告”,将国有大洪山林场持有山林权证书的80.85亩林地上的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市林业局当天即向省林业厅反映此事,省林业厅认为怀远县国土资源局的公告违法,侵犯了国有大洪山林场的合法权益,遂紧急致函蚌埠市政府,责成怀远县政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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