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2304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谈肉品检验中的“割三腺”
作者 才塔吉
作者单位 青海省门源县动物检疫所!8103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0年10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肉品检验 病变淋巴结 甲状腺素 《中国动物检疫》 肾上腺 理化性质 检疫工作 肉品卫生质量 《动物防疫法》 对外贸易部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站结合本地区实施情况,为切实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在产品的检疫、检验和染疫产品的处理等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笔者经10多年的检疫工作经验,谈谈个人对“割三腺”的认识。与同行们商榷。肉品检验中的“割三腺”是从1975年商业部对外贸易部联合印发的“全国肉类加工卫生要求的暂行规定”提出的。但社会上对之有误解:一见淋巴结就认为不安全;亦有人认为“割三腺”的规定应修改,只有局部外伤引起的相应部位的淋巴结,并且是非传染性的病变,如坏死、化脓等,才可被列为应摘除的对象。甲状腺素理化性质比较稳定,需600℃以上才能破坏,一般烹调方法很难将其破坏。据报道,食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