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2367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九)
母体文献 江苏劳动保护
年卷期 2006,(6)
页码 16-17
年份 2006
分类号 X928
关键词 安全生产事故 风险抵押金制度 江苏省 生产经营单位 释义 道路交通运输 民用爆破器材 危险化学品 建筑施工 烟花爆竹
文摘内容 第三十五条 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性较大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