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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处理一起滥伐雪压林木案



编号 zgly000129338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石门县处理一起滥伐雪压林木案

作者 蒋湘兵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5年12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滥伐林木罪  林木采伐许可证  被告单位  被告人  石门县  雪压  村委会  洛浦  灾害  中级人民法院 

文摘内容 近日,石门县法院审结一起单位滥伐雪压林木案,认定该县洛浦村委会及村支书侯延平皆构成滥伐林木罪,对洛浦村委会罚款4万元,村支书侯延平免于刑事处罚。2000年1月间,石门县普降大雪,森林受到不同程度的雪压灾害。春节上班后,洛浦村村支书侯延平主持村、支两委会议,就雪压木的处理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雪压灾害木需要砍伐,用于村上的煤矿作坑木。会上,侯延平安排主管林业的村主任李国鸿和村会计万义武负责雪压木的砍伐、办证等事宜。会后,李国鸿、万义武将地名为“三十六拐”和白家山山上的村集体山林分别承包给外地村民罗祖平、曾宪富组织砍伐。砍伐期间,万义武向村主管单位石门县国有洛浦林场提出了申请50立方米雪压灾害木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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