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778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母体文献
林业劳动安全
年卷期
1997年04期
年份
1997
分类号
X928.3
关键词
压力管道
锅炉压力容器
劳动行政部门
事故调查
设备事故
损坏事故
人员伤亡
急性中毒
报告书
事故发生
文摘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下同)和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适用本规定。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中或压力试验时,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压力管道泄漏而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是指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