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9512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从消费税调整看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完善
作者 崔海霞
作者单位 河南焦作大学
母体文献 中华会计学习
年卷期 2007,(1)
页码 29-31
年份 2007
分类号 F426.472
关键词 消费税政策 环境税收制度 一次性筷子 国家税务总局 实木地板 木材资源 节约资源 环境保护
文摘内容
一、我国消费税政策的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 从4月1日起, 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两项新增税目是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 税率为5%。这一项目的调整体现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加强, 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据统计, 2004年全国实木地板产量8500万平方米左右, 生产企业约有6000多家, 个体生产加工者居多。此外, 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 还给环境带来污染。据统计, 我国每年一次性筷子内销约1000万箱, 出口约600万箱, 其中我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 每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亿双木筷。另据统计, 我国每年仅生产一次性筷子就要消耗木材130万立方米, 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此次消费税调整, 将实木地板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外,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通过征收消费税限制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的呼声很高, 为了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 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 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