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6539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森工企业兴办林场费用应从木材利润中补偿
作者 吴志胜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6年05期
年份 1996
分类号 F326
关键词 森工企业 所得税 木材 国有森工企业 森林资源 分配方式 营林工程 南方林区 征收管理 财政收入
文摘内容 南方林区国有森工企业九十年来承担着上交国家利税的重任,有些县级木材公司几乎是地方财政收人的支柱。由于开辟多种产业,耗资很大,经营毛利交纳税纲后,剩余利润很少,企业积累微不足道。实行新的财税制度后,所得税是主业上交国家利润的一种分配方式,地方财税部门,为了较多地收取所得税,不得不对税前列支的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进行清查核实。动仍是财税部门将森工企业兴们\林场田受林春费用任了柯利润C件信部分税同利润交纳所植税。合理田一:刃\林场对经重啬吕材的企业干说属葡对、产业,所友兰的费用【视同工业企业的丹0费列“递延资产”分期雅镌;经四二:兴对、怀场费用【从差林基盖中文何。说法U平很自速经.迫任实际工作根源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