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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个旧市建立个体屠商互助基金会



编号 zgly000114042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云南个旧市建立个体屠商互助基金会

作者 刘伯庶 

作者单位 云南省红河州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4年06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S851 

关键词 云南个旧市  互助基金会  兽医卫生  不合格肉品  监督检验  检疫站  无害处理  高温加工  猪囊虫  畜禽检疫 

文摘内容 基金会由畜禽检疫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基金会章程,被当地政府批准,并按章办事;凡有兽医卫生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个体屠商,均可自愿加入基金会。基金会会员每屠宰一次生猪上市交易,缴纳基金1.20元,由检疫站在收取检疫费时一并收取,专项存储,专项开支,基金主要用于会员的猪囊虫、旋毛虫、黄疽等病肉销毁或无害处理时的补偿。由基金会监督使用,每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高温加工的肉品,按加工前每千克鲜重补偿1.60元,处理后肉品由屠商自行处理;销毁肉尸,按销毁前每千克鲜重补偿4.40元,由检疫站监督销毁。死体或生前已有明显疫病症状的畜禽不予补偿。基金会建立后,受到广大屠商会员的欢迎,目前已有81%屠商加入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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