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410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对运输检疫站查验兽医卫生合格证之我见
作者
胡柏林
作者单位
河南省三门峡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4720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5年01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兽医卫生
合格证
检疫站
规定运输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运输检疫证明
运输单位
《中国动物检疫》
兽医卫生许可证
合理性
文摘内容
读了《中国动物检疫》(1994.3)刊登的《对运输检疫站查验兽医卫生许可证之我见》一文,笔者与原作者持有不同看法,故写此文。笔者认为:运输检疫站查验兽医卫生合格证是非法行为。其理由是:1.《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第八条规定“家畜运出具(市)境,必须持有检疫证明……交通运输部门凭检疫证明承运”。农业部1992年4月8日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并没有规定运输途中必须携带兽医卫生合格证。2.《兽医卫生合格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二条并没有列举运输单位和个人。因此要求“运输畜禽及其产品专业户”(原文话)办理兽医卫生合格证是没有法规依据的,铁路部门、民航、航运也是运输单位,是否也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