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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8县(市)列入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



编号 zgly000162059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黔西南州8县(市)列入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

母体文献 草业科学 

年卷期 2008年05期

年份 2008 

分类号 X171 

关键词 石漠化治理  石漠化面积  治理面积  国土面积  贞丰  规划治理  岩溶地区  集中成片  生态文明  资金集中 

文摘内容 黔西南州兴义、兴仁、普安、晴隆、贞丰、望谟、册亨、安龙8县(市)被列入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县,2008-2010年,国家将按每个县投入专项资金3 000万元(地方匹配不低于20%)用于石漠化治理。按每年50 km2的治理面积来测量,力争2010年全州石漠化面积得到初步治理。据2005年州石漠化规划治理调查,全州岩溶面积103.97万hm2,占全州国土面积的61.9%,其中石漠化面积49.13万hm2,占国土面积的29%,占岩溶面积的47.3%,是全省最为集中成片的地区。为加快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今年国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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