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4755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产地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难以承受之重
作者
王勇
作者单位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6,23(4)
页码
5-5
年份
2006
分类号
S851.34
S851.342
关键词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产地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体制
动物检疫员
畜产品安全
检疫结果
检疫规程
强化生产
文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1条规定: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明确要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出栏的畜禽全面实施到场、到户的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实施4年多来。对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当前动物疫病的复杂性和突发性。以及国家动物防疫体制及工作机制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