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4755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产地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难以承受之重
作者 王勇
作者单位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6,23(4)
页码 5-5
年份 2006
分类号 S851.34 S851.342
关键词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产地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体制 动物检疫员 畜产品安全 检疫结果 检疫规程 强化生产
文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1条规定: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明确要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出栏的畜禽全面实施到场、到户的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实施4年多来。对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当前动物疫病的复杂性和突发性。以及国家动物防疫体制及工作机制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