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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木材联营浅析



编号 zgly000003826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县、乡木材联营浅析

学科分类 220.99;林学其他学科

作者 潘巨川  蔡良良  王一兵 

作者单位 淳安县林业局 

母体文献 杭州林业 

年卷期 1989,(1)

页码 35~37

年份 1989 

分类号 S7-937 

关键词 木材贸易  淳安县  木材管理  浙江 

文摘内容 1987年在富溪、余家两地开展县、乡木材联营试点, 初步理顺了木材收
益分配关系, 改善了企业与林农的关系, 加强了林政和资源管理, 取得了“
皆大欢喜”的效果。具体办法: 联营站属于全民与集体联营, 行政管理归当
地政府, 业务管理归木材公司。联营站从销售额中提取毛利, 工资、办公费
从毛利中开支, 所得税40%归乡(镇), 60%归木材公司, 流动资金也按四、六
比例投入, 工作人员由双方委派。收购价执行县定的指导价, 销售随行就市
。以经销补价的办法返回林农, 保护林农利益。做到凭采伐证、投售票收购
木材。不得突破乡采伐限额, 也不得跨乡收购。乡林管站与联营站共同检量
木材。联营站统一向乡财政纳税, 外运木材凭乡(镇)木材销售证明到区林业
站交纳育林更新改造基金, 办理木材出口证。(程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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