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林业行业动态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关于《EIA非法木材贸易》的声明











2011年11月,英国环境调查机构(EIA)发表了一部名为《毁灭的欲望—中国的非法木材贸易》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披露一些靠暗访收集到的资料,指责中国进口大量非法木材,将中国近10年来进口木材需求的增长描述成导致一些国家木材非法砍伐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我们认为,报告所反映的问题不顾事实,以偏盖全,夸大中国木材贸易所存在的问题,抹杀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对世界林业、木材贸易以及木材生产国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对此,我会深表关切并作出如下声明:
一、中国进口木材与部分国家森林资源破坏没有必然联系。
EIA在报告中指出,为满足中国市场需求,印度尼西亚、缅甸、俄罗斯、老挝、莫桑比克和马达加斯加等国进行的非法砍伐导致这些国家重要森林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这种说法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可以通过中国从这些国家木材进口量证明是否对其森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性影响(见表1)。
表1中所列国家为《毁灭的欲望—中国的非法木材贸易》中列举的案例国家或地区,其资源年增长量按蓄积量的1.4%计算,再按60%原木出材率计算。可以看出,中国进口木材量占案例国家木材资源年增长量比重极小,中国木材进口与这些国家资源破坏没有必然联系。
二、中国进口木材与世界热带森林非法采伐没有正相关性。
报告中所列举的案例国家除俄罗斯外均为热带国家。从20世纪九十年代起,一些热带国家存在的非法采伐以及毁林问题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些年来,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发表了类似《毁灭的欲望-中国的非法木材贸易》的报道,将中国推到了国际舆论的风口浪尖。然而,对于中国木材进口导致热带国家非法采伐及毁林这一论调,以下数据给出了最有力的驳斥。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合《世界森林状况2011》中的数据,2008年世界热带森林资源消耗19.5亿立方米,其中出口到中国的贸易量为1020万立方米,消耗热带森林资源约1700万立方米,占热带森林资源总消耗量的1%。热带森林资源消耗主要还是归因于薪材的使用以及毁林开荒(见图1)。
此外,1980至2010年间,热带森林面积年均减少量呈下降趋势,而中国对热带木材的进口量却逐年上升,这说明热带森林面积年均减少量与中国进口热带木材量没有正相关性(见图2)。
三、“高风险国家”的提法缺乏科学依据。
报告中作出了一些主观的判定:“2011年,中国从前10名原木供应国进口的3280万立方米原木,大约有2/3来自高风险国家;中国原木进口总量的52%来自高风险国家;中国从前10名锯材供应国进口的锯材中,41%来自高风险国家;中国从10个最大供应国进口了7040万立方米原木和锯材,其中3740万立方米来自高风险国家;目前中国的木材原料供应中超过一半源于非法采伐和森林治理薄弱的高风险国家。”
可以看出,这些粗略的估算是建立在对“高风险国”的界定上的。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1年中国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木和锯材,其中,前10位原木进口国分别为:俄罗斯、新西兰、美国、巴新、加拿大、所罗门、澳大利亚、缅甸、刚果和乌克兰,占原木进口总量的89%。前10位锯材进口国分别为: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泰国、印尼、菲律宾、智利、新西兰、德国和马来西亚,占锯材进口总量的91.7%。如果EIA的结论也是依据中国海关数据得出的,那么报告中所指的高风险国显然就包括了以上国家。鉴于目前全球没有公认的关于“高风险国”的定义,而EIA随意把这些国家列为高风险国本是不科学的,也是不负责任的。针对这样一个关系到中国和许多木材出口国名誉的判定,我会期待EIA对“高风险国”的界定方法和依据给出明确的解释。
四、中国政府与行业组织为打击非法木材采伐及贸易已采取了许多行动。
EIA在报告中还指出:尽管中国政府与木材生产国和消费国签署了一系列旨在打击木材非法采伐的双边协议,并开始筹划建立“中国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中国在打击非法采伐活动中仍然缺乏行动。显然,报告对中国政府及行业组织对打击木材非法采伐与相关贸易,以及倡导绿色木业方面所做的工作缺乏了解,也忽略了除中国政府部门之外,中国相关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在这方面所做的大量努力以及逐步显现出的成效。
事实上,中国政府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颁布了《森林法》,对森林采伐、运输、检验检疫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2009年起,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与世界自然基金会还共同倡议启动了“中国绿色木业行动计划”。我会也将木材合法性纳入年度“中国木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以及木门和木地板“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双承诺”活动的企业承诺宣言之中。2009-2011年间,我会与日本全国木材组织联合会连续三年合作主办了“推进合法性木材与木制品采购与供给的研讨会”,促进了中日政府和企业之间在政府绿色采购、木材与木制品合法性验证方面的经验交流。
2011年,我会联手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际木业在东莞、上海、大连和绥芬河举办了一系列关于《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和《欧盟木材法案》的培训,解答了中国木制品加工出口企业关于应对以上两个新法案的许多疑问。除此之外,我会还与欧洲森林研究所、世界森林协会和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项旨在提高木业企业负责任采购能力方面的工作。上述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我会会员中已经有一半以上的企业拥有国际森林产销监管链(COC)认证。然而,拥有此类认证的贸易和生产企业普遍反应的一个问题就是认证原材料的短缺。很多在中国木材和木制品加工业中广泛使用的木材种类缺乏获得认证的木材原料,而解决认证原材料短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中国木材进口企业的能力范围,需要木材生产国协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提高其森林施政和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国际森林认证的标准。此外,鉴于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在引导市场偏好方面的巨大作用,我会从2012年起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开展中国政府木材与木制品绿色采购政策可行性研究,并拟向中国财政部和环保部建议细化政府采购中对木材来源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的定义、最低标准以及检验方法。
五、中国木材进口与木材出口国的政策法规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非法木材采伐及贸易主要涉及原木,而近些年来,世界一些主要木材生产国先后提高了原木出口关税,制定了限制原木、鼓励锯材出口的相关政策。这些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非法木材采伐和贸易的发生,也给中国木材贸易带来了一些结构上的调整。2001-2011年间,中国原木进口年均增长率为15.1%, 锯材进口年均增长率50.9%,木材进口呈现出原木进口增幅减小,锯材进口增幅增大的趋势。这表明,打击非法木材采伐和贸易的关键还在于世界主要木材生产国提高森林执法能力、制定鼓励本国木材加工业发展的政策,从而减少其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对资源出口的过度依赖。
六、中国是世界上高度重视木材节约与合理利用的国家。
中国是一个木材资源匮乏的国家,为满足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木材和木制品的需要,中国政府除了大力发展人工林,增加国产木材的供应量之外,在木材节约代用,提高木材使用效率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早在1951年8月,中国政府就下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木材节约办公室(经过政府机构改革,现改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发展工作。据我会了解,世界上还没有其他国家成立这种机构。2005年11月中国政府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木材加工机械数控化工程、木材保护工程、废旧木材再生利用产业化工程、环保型代木工程等重点工程,到2010年年均节约代用木材4000-5000万立方米的目标。2009年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个《通知》下发后,中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其中,主要木材综合利用产品——人造板年产量已突破2亿立方米;防腐木材年产量突破300万立方米;钢模板、钢脚手架、塑料和铝合金门窗、菱镁包装和装饰板、竹胶合板等主要代木产品年代用木材量将超过3000万立方米,废旧木材与木制品回收利用(如家具以旧换新等)木材节约利用事业进一步拓展,成果显著。据中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统计测算,仅1980年到2012年中国节约代用木材量就超过8.7亿立方米。如果按照60%森林蓄积产材率测算,相当于增加森林蓄积14.5亿立方米。如果按目前中国林分森林蓄积每公顷84立方米计算,相当于减少了1700万公顷森林的砍伐。可见,中国在木材节约与高效利用方面成效是巨大的,也为缓解世界木材供需矛盾、保护地球森林资源做出了重大贡献。
七、中国政府和行业组织希望与世界各国或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木材采伐及相关贸易。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能取得今天的成就,主要归功于政府鼓励自由市场,自由贸易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我们不希望看到EIA等非政府组织通过一些片面的报道制造国际舆论,给中国政府施加不良影响,从而制定阻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我协会认为,由于中国国产木材的合法性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的认可,中国在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方面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帮助木材进口企业了解木材生产国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其规避进口非法木材风险的能力上。同时,通过制定政府木材与木制品绿色采购政策和行业自律公约及相关认证标准逐步引导市场对合法木材和可持续木材与木制品的偏好,促使企业在采购过程中自觉地规避使用非法木材的风险。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于2011年成立了中国木材进出口商分会,分会将致力于加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进出口贸易方面的数据收集和发布,更好地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制定鼓励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组织或者代表会员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我会希望与国外相关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国际木材与木制品贸易健康发展和世界森林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高雅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2013-2-1

关键词 法律  木材  木制品  木材贸易  图片  焦点新闻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