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87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草率炼山酿成火灾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5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岳阳纸业集团 防火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江华瑶族自治县 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 定的地点 坐下休息 市镇政府 杉木林
文摘内容 2004年3月2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咸佳村村民陆爱銮、刘桂英,因炼山引发森林火灾,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年初,码市镇咸佳村与岳阳纸业集团签订了《合作开发营林协议书》,协议将本村的老王冲山场提供给岳阳纸业集团合作营造林木。合同规定,由女村民陆爱銮等人负责炼山。3月9日,陆爱銮、刘桂英等12名村民在没有申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决定当日炼山。荒唐的是,这伙人向预定的地点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便嫌到老王冲山场距离太远而不愿再走,当即草率地决定就在汪家岭山场点火炼山。他们随便开修了一条仅1.5米(《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明文规定,防火线的宽度要达到8米以外)宽的防火线,便坐下休息。等到中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