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87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草率炼山酿成火灾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5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岳阳纸业集团
防火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江华瑶族自治县
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
定的地点
坐下休息
市镇政府
杉木林
文摘内容
2004年3月2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咸佳村村民陆爱銮、刘桂英,因炼山引发森林火灾,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年初,码市镇咸佳村与岳阳纸业集团签订了《合作开发营林协议书》,协议将本村的老王冲山场提供给岳阳纸业集团合作营造林木。合同规定,由女村民陆爱銮等人负责炼山。3月9日,陆爱銮、刘桂英等12名村民在没有申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决定当日炼山。荒唐的是,这伙人向预定的地点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便嫌到老王冲山场距离太远而不愿再走,当即草率地决定就在汪家岭山场点火炼山。他们随便开修了一条仅1.5米(《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明文规定,防火线的宽度要达到8米以外)宽的防火线,便坐下休息。等到中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