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01616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稀浓度化学药剂对马尾松毛虫越冬幼虫的毒效试验
作者单位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江西省农林垦殖科学研究所 广州中南昆虫研究所
母体文献 昆虫学报
年卷期 1964年03期
年份 1964
关键词 毒效 马尾松毛虫 越冬幼虫 越冬期 长江以南 森林害虫 温度条件 蔡邦华 越冬代 幼虫期
文摘内容 1959—1960年作者等在江西、湖南等地区配合大面积防治森林害虫之际,开展了DDT等化学药剂对于不同越冬时期的马尾松毛虫幼虫的毒效试验。据野外观察结果,将马尾松毛虫越冬幼虫划分为5个时期。即越冬前活动期、越冬前期、越冬期、越冬后期、越冬后活动期。试验证明:不同化学药剂对越冬松毛虫幼虫的毒效随着不同时期和温度条件而变化。就一般论:DDT的效果,在比较低温(日均温10—20℃)时特别显著;666及敌百虫的效果,在比较高温时(20℃以上)为显著。其中尤以敌百虫为更甚。DDT对不同时期幼虫的毒效大小为:越冬后期>越冬前期>越冬期>越冬前活动期>越冬后活动期≥夏季(4-5龄)幼虫;其中以越冬后期幼虫抵抗力最弱。从原则上论这是施药的最适宜时期,从25% DDT乳剂4,000倍稀释液在越冬后期(2,3月间)施用,毒效可达92%以上,用6,000倍稀释液亦达82%以上。如用γ6%可湿性666,800倍稀释液在越冬前、后期使用,毒效可达70-80%以上。50%敌百虫乳剂在温度20℃以上时(越冬前、后活动期)毒效显著增高。此时如用5,000-6,000倍稀释液喷洒,毒效可达70-80%左右。由此,作者认为:在长江以北,每年发生2代以下的松毛虫地区,可用DDT和666稀释液在越冬前、后期进行防治。长江以南,每年发生2代以上的马尾松毛虫地区,不但可用D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