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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林业局违法开采河道砂石案



编号 zgly000048944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XX林业局违法开采河道砂石案

母体文献 水利天地 

年卷期 2007,(4)

页码 38-38

年份 2007 

分类号 TV147 

关键词 林业局  河道  砂石  开采  违法  行政管理职能  管理工作  松花江 

文摘内容 案由: 流经绥化市XX县境内的诺敏河系松花江二级支流, 是呼兰河一级支流, 发源于该县的XX林业局场区。2000年以前, XX县水务局一直依法履行对XX林业局场区内河道的行政管理职能。2001年该林业局擅自下发文件: 凡在该林业局所辖林区的河道等水行政管理工作, 由该林业局水政科负责。在林区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得到林业局水政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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