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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林业税收制度改革与创新



编号 zgly000063777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谈林业税收制度改革与创新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 成都 

作者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母体文献 内蒙古林业 

年卷期 2009(11)

页码 26-26

年份 2009 

分类号 S7  F812.42 

关键词 林业  制度改革  税收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  种子经营许可证  创新  森林植被恢复 

文摘内容 我国现行林业税费范围,仅限于征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绿化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林权勘测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证书工本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权证)等九方面内容。因此,我国现行林业税费的主体不是国家、地方的税收,而是来自上述9项林业收费,形成了以费为主的林业税费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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