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去年12月获批的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永春承担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验任务。1年来,永春瞄准林权改革最为核心的资金瓶颈问题,通过颁发非规划林地林权证、创新推出金融产品、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注入活力——
破融资瓶颈,蹚林改深水
得益于林权改革,永春花卉产业发展红火。图为湖洋镇景圃花卉基地里兰花正艳,吸引了许多游客。
东南网12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通讯员 施由森 姚德纯 文/图)“用林权证和林地承包租用合同,可以做抵押、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这几天,永春县湖洋镇农户黄启斌通过林权抵押贷款,为自己承包的1000多亩林地缓解了资金难题。
在这之前,黄启斌连想都不大敢想,“投资一亩林地成本在3000元左右,我这1000多亩林地,单单前三年就需要投入300多万元,光靠自筹资金压力很大”。
永春在林改上的一系列大手笔,给林农带来意想不到的红利。
出台新政 给非规划林地发证
“有了它,我就可以扩大花卉种植规模了。”达埔镇花农潘金山,近日拿着县林业局为他颁发的非规划林地林权证,准备去银行贷款。
32岁的潘金山,2009年从福建农林大学毕业。看中花卉发展潜力的他最终选择回乡创业,自己种植了200多亩的苗木,同时,还成立了“桃源合作社”进行网上销售,当年就完成100多万元的销售额。
初尝甜头后,前不久,他还建设了闽南花木网,聘请5名员工帮忙。“人员开支、网络技术支持都需要钱,最近我还想再承包一块地,引入新品种,建设花卉休闲观光基地。”潘金山说,随着发展规模的扩大,资金成了最大问题。找银行咨询贷款,都因为没有抵押物而放弃;找民间借贷,利息高;找亲戚朋友借,困难重重。
东关镇农户陈光辉有着和潘金山一样的烦恼。“3年前,我租下一些抛荒林地种植杉木。”陈光辉说,“但是近几年在购买树苗和肥料等方面的投入,让人感到力不从心,说到底还是缺钱。”
如何破解?今年3月,永春出台《永春县非规划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工作,为经营者增加新的贷款抵押和融资渠道,让原本沉睡深山的林地,变成农户手中的“金矿”。
“这一政策首先解决了林农融资缺乏抵押物的难题,当地的金融机构也在短时间内跟进,创新多种林权抵押贷款方式。”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县支行行长苏亚民说。
得知县林业局要颁发非规划林地林权证,并可持证到银行贷款,潘金山立即拿出113亩非规划林地进行确权。
据统计,目前,永春县已登记颁发非规划林地林权证19本、面积1310亩;其中,已经有10户通过非规划林地林权证获得了银行贷款。
金融创新 让花农林农广受益
永春是全省花卉产业重点县,全县拥有花卉种植面积5.06万亩、产值5.53亿元,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34家,目前正在申报“中国花木之乡”。随着花卉产业发展规模的壮大,花农也开始遭遇融资难问题。
“以前常常要等苗木卖了,才有周转资金扩大种植面积,这样见效慢。”湖洋镇溪东村花卉种植大户郑建民前年开始种植花卉,目前共种了250多亩。今年,郑建民打算扩大种植规模,但囿于资金限制,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今年初,县林业局指导县花卉协会组建新希望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花卉产业发展风险基金335万元,邮储银行专门配套推出“花卉贷”金融产品,并根据担保资金按照1∶10的比例作为授信额度,为花农提供不低于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而且上不封顶。
“邮储银行的‘花卉贷’期限3年,利息也较优惠。”永春县花卉协会会长郑泽新说,目前,邮储银行已为花农提供贷款1830万元。
与此同时,今年年初,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永春县农村信用社通过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方式,推出“林好贷”。贷款期限最长可达8年,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幅度后给予5%优惠;林农可选择“林企+林农”、林业投资担保基金等多种担保方式以及整贷整还、整贷零还、按揭贷款的灵活还款方式。
“我手头有400多亩林地,年初打算造林,不过买树苗和肥料的钱不够,一本林权证帮我解决了资金问题。”永春县农村信用社一推出以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好贷”,一都镇仙阳村的林农郭春苗便成为首个“吃螃蟹的人”。郭春苗说,有了银行资金支持,成立木材产品加工厂将成为他下一个创业目标。
截至目前,永春县农信社已为312家农户发放贷款4865万元。
产权交易 让明天的钱可变现
“发展造林项目,资金回收周期长,没办法很快还上贷款,自然也就没办法再贷款。”黄启斌说,他前3年投入的资金至少需要等10年后才能回收。“要是有办法先将部分林木变现,就好了。”
永春县林业局党委书记赵文彪表示,根据目前的价格,种植杉木后林农需要经过第11年的疏伐和第16年的间伐,才能收回投资成本。虽然,金融资金活水在一定程度上解了林农发展的“渴”,但事实上,在后续的林业经营上还会不断遇到新问题,如资本什么时候回收、资金如何循环使用等。
同黄启斌有类似想法的林农不在少数。于是,9月25日,永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揭牌成立,同时开通门户网站,可为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业主等的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天,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时成立的还有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林权(林木、林地)收储、租赁、赎买、置换(补偿)活动以及林产品销售、造林绿化工程、园艺植物培植等,为林权流转交易、收储、融资等市场需求提供配套服务。
得知消息,陈光辉等林农高兴地说:“以后,我就可以把自家种植的林木在这里挂牌出售,既缩短了投资周期,又可将回收的资金用于其他林业项目投资,对林农来说是件大好事。”
“同时,我们还鼓励林农发展林下养殖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生态旅游业,提高非木质利用经济收益,有效促进林农持续增收,实现‘不砍树也致富’。今年截至11月底,永春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2.6亿元。”赵文彪介绍,下一步,永春将通过不断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增加林业保险产品,减轻林农交纳保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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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改革惠及更多林农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永春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命题中,通过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为农民提供新的贷款抵押和融资渠道,促进非规划林地流转,同时,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方面的探索,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靠山吃山。作为农民赖以发展的山林地,如何让它在保证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出经济效益,应是深化林权改革这一命题的应有之意和重中之重。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林农造林积极性大幅提升。然而,发展造林项目,因为资金回收周期很长,以及受到砍伐指标限制,仅靠农民自筹资金,很难实现大规模的种植以及后续的经营。如何让林农有更好的抵押物、更多的融资和增收渠道?这不仅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林业能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永春既有的这些改革成果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也是难免的。比如,当前金融部门还存在着“担保不易、产品不多、规模不足”等问题;受林产品价格波动大、利润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林权贷款担保模式难以大范围突破;农村土地抵押价值认定不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比较困难;如何更好地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以短养长”等等,不少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但不管怎么说,只要是从林农的利益出发、从林业的长远发展去考虑,敢于破除固有的利益壁垒,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方法,改革就一定能够找到突破口、获得林农的支持,改革也必将更好地惠及林农及林业发展。
刘益清 施由森 姚德纯 东南网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