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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10年增加109处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11处,总面积652万公顷,占黑龙江省国土面积的13.78%。其中,国家级28处,省级84处,市县级99处。与2000年相比,10年间,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109处,保护区面积增加了380多万公顷,保护区占黑龙江省国土面积的比例增加了8个百分点,使黑龙江省80%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共恢复湿地面积9000多公顷
  据统计,2002年至今,黑龙江省林业厅共争取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湿地保护恢复项目资金6亿多元。其中,为牡丹峰、三江、兴凯湖、扎龙、凉水、挠力河、胜山、凤凰山等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争取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亿多元,为扎龙、三江、七星河、三环泡、安邦河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争取到湿地保护恢复及湿地生态补助专项资金2.5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2亿多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用于改善保护区的办公条件,为保护区配备必要的办公、宣教、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确保各保护区正常工作的开展。
  近10年来,在国家和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保护区建设工作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自2005年国家实施了湿地保护恢复工程,黑龙江省一部分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利用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建设了管护站、瞭望塔、巡护路、引水渠、控制性水闸等基础设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环境,为濒危珍稀鸟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安邦河自然保护区恢复湿地面积1000余公顷;三环泡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和湿地恢复面积4100多公顷;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500公顷等。另外,三江、兴凯湖、挠力河和珍宝岛等保护区也积极开展退耕还湿或退耕还林工作。截止目前,黑龙江省共恢复湿地面积9000多公顷,黑龙江省的三环泡、七星河、安邦河自然保护区被确定为国家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示范区。
  共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0处总面积425万公顷
  2001年以来,我们以国家实施天保工程、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湿地保护工程为契机,结合黑龙江省自然景观多样,边境线长,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森林和湿地面积大的特点,按照珍稀物种分布和流域湿地集中分布区,逐步通过划建保护区实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的科学保护。2001年以来,黑龙江省每年新建自然保护区7-8处。在野生东北虎分布区建立了饶河大佳河和东宁鸟青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原麝、黑嘴松鸡等分布区划建通河原麝、嫩江中央站黑嘴松鸡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在湿地保护上,黑龙江省在重要的江河源头、沿岸湿地集中分布区划建自然保护区,形成湿地保护区网络,充分发挥保护区的整体保护功能。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0处,保护区总面积42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9处,省级61处。
  自然保护区建设已凸显成效
  经过多年的努力,黑龙江省的自然保护区为黑龙江省保留了资源最丰富,生态景观保存最原始,生态功能发挥作用最显著的区域。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扩大,丹顶鹤、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数量有了恢复性增长。种群数量由十年前的500余只增加到现在的700多只,占全世界种群数量的1/4;三江平原东方白鹳分布数量由2000年的100余只增加到现在的400余只,迁徙季节达800多只。已划建的集中连片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发挥着蓄水、抗旱等调节气候的功能,维护了周边农作物高产稳产。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沿岸的重要湿地分布区域均已划建了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有效预防江水对堤岸的冲刷,减少了水土流失,为保护国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北网 2012-11-21

关键词 生态  生物多样性  湿地  自然保护区  森林资源  焦点新闻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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