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通知》(办技字[2012]91号)要求,2012年7-11月,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普查与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云南、山东、河南、广东、江苏、甘肃、河北和山西等省的16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了5次省级林业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科技处、造林处、法规处、资源处、公安局、科技推广站、种苗站和省林科院、植物所、植物园、苗木花卉企业以及公共媒体等单位的代表。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以分管厅(局)领导为组长,科技处、造林处、法规处、公安局、科技推广站、种苗站等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结合各省实际制定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步骤。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省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强大态势。
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有效宣传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打击了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提高了林木种苗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整顿和规范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了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调研,初步了解了各省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侵权情况,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打击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单位及生产企业的想法,并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