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林业系统单位个数减少 职工工资增长较快
截至2006年底,全国林业系统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共计46774个,比2005年减少1341个,其中仅国有经济单位就减少了1334个。在林业系统各单位中,国有单位46149个,集体单位313个,其他各种经济单位(指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312个,林业系统单位依然以国有经济单位为主。2006年重点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吉林森工集团等国有林业企业进行改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收到初步成效。
2006年林业系统从业人员147.47万人,比上年减少3.27万人。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43.19万人,比2005年下降2.08%。按所属行业分,木材及竹材采运企业、国有林场和林业工作站的从业人员人数居前三位,分别为47.82万人、35.69万人和13.72万人。
林业系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28元,比上年增长15.27%,近年来首次高于当年全国城镇单位14.10%的平均增长水平,但仅为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001元的50.13%,差距依然明显。其中国有林业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701元,国有经济单位中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业的工资水平最低,仅为5047元,还不到林业系统的平均水平的一半。集体经济单位年平均工资3951元,其他各种经济单位年平均工资11072元。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大兴安岭)各种经济类型单位5142个,占全国的10.99%。从业人员共计68.15万人,比2005年减少4.41万人,占全国林业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46.21%。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624元,比上年增长815元,增幅11.97%,但仍比行业平均水平要低2904元。
近年来,林业系统职工伤亡事故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06年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分别为714人次、103人次和128人,轻伤和死亡事故比上年分别减少148人次和42人。
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2007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