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林业利用外资规模减少 木竹材加工成为主要方向
(一)林业利用外资规模
2006年,我国林业利用外资项目个数为646个,比2005年增加157个,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7.81亿美元,比2005年减少32.41%,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1.12%。其中国外借款1.22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6.43亿美元,无偿援助0.16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5.67%、82.31%和2.02%。
(二)林业利用外资特点
一是营造林利用外资项目个数较多,但投资规模不大。2006年营造林利用外资项目共为402个,比2005年增加138个,利用外资金额为1.83亿美元。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以木竹材加工项目为主,全年木竹材加工利用外资项目112个,利用外资金额为3.85亿美元,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的49.23%。
二是东南沿海省份依然是林业利用外资的排头兵。全年利用外资规模超过2000万美元的省区有8个,分别是福建、浙江、湖北、广西、江西、江苏、内蒙古和广东,8省利用外资总金额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91.68%。
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2007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