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8日讯 11月4日, 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黑龙江电视台、凤凰卫视、大公报、黑龙江日报、新晚报等28家媒体参加了会议, 其中中央媒体11家, 境外媒体3家。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沙育超主持会议, 黑龙江省林业厅王凤友副厅长作为首席新闻发言人出席了会议。
王凤友副厅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了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一是通报了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截至10月末, 黑龙江省已累计完成明晰产权面积1574万亩, 占集体林总面积的85.4, 已发林权证面积1170万亩, 占明晰产权面积的74.4。清理和完善过去承包合同27.7万份, 调处林权争议1286起, 为实现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介绍了全省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围绕分级召开会议, 进行部署; 制定林改方案, 明确改革要求; 开展调查, 摸清资源底数; 建立制度, 规范管理; 强化宣传, 营造林改氛围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三是客观评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营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二是林地经营者兴林致富活力大增。三是推动了林业合作化组织的形成。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顺利。
王凤友副厅长还简要介绍了下步工作的打算: 一是指导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林改精神, 依法依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借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名书记经验交流会议的东风, 加大推进力度, 确保实现年底完成主体改革这个目标。三是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同时, 适时跟进相应的配套改革。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林业管理机制。五是确保林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妥善处理林权争议, 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下推进改革。
主旨新闻发布会后, 记者就外界关注的国有林改改革推进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林权承包期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王凤友副厅长一一给予了解答。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