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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万木争春——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林分山到户,结果留下了“有山无证、有证无山,证山不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03年开始实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要明晰产权,核发和换发新的林权证。
这次林改的主要内容是“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明晰产权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农民能得实惠,否则农民仍然不会有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事实上,林改前农民从林木经营中获得的收益非常少。
林改前,木材市场通常被当地林业公司垄断,木材只能卖给指定的林业公司,再加上各种税费,农民收益并不大。因此,要让农民获利首先就要减轻税费。在江西,当地废除了木竹农业特产税,取消了各级政府出台的所有和林业经营有关的收费项目。此外,还拿出资金大力扶持林改。虽然减税让各级政府都减少了收入,但是农民却从中得到了实惠,积极性也大为提高。据统计,林改后江西省每年完成造林都在320万亩以上,其中80%是社会民间资金的投入。2006年,农民人均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了500元,全省实现林业产值48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5.9%。这次林改后,农民真正成为了林地经营的主体。他们可持林权证到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或者林业要素市场去贷款,或者出租转让。
目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行四年时间了,已有5.25亿亩集体山林分到林农手中。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即将在全国展开,分到农民手中的林木不仅会给农民带来致富机会,最终也将会对我国林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方静:
今天的节目我们继续关注林权制度改革。大屏幕上的这张地图是挂在一个村庄村委会的墙上的,它跟普通的地图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这些密密麻麻的线把地图分成了无数小块,每一个小块还都有一个编号,这是林区人们的创造,因为每一个编号都代表了村民拥有的一块林地。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承包田如果地界不清,带来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麻烦。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分到各家各户,厘清地界同样是大事,弄不好,挺好的改革也许会失败在这样的细节上,所以地图上的小变化解决的是林改中的大麻烦。
卢位勇 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村民:
120是我的,他那块地是129。
记者:
你们有争议的那块地是哪里?
卢位勇:
原来有争议的是120和129交界的最高点。
有了这张图,卢位勇可以清楚地指出他和张友斌林地的分界线,他和张友斌两家既是邻居,又沾点亲,但在2004年林改前两家人因为林地的界限不清打架,已经有七八年互不往来了。
卢位勇:
1984年分山的时候,我父亲当时跟友斌说,当时说毛竹山归我管理,有树的山归张友斌管理。
张有斌 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村民:
开始说他是竹山,等于我是树山。
原来的竹山和树山有沟为界,但是时间一长,卢家的竹子慢慢地长到了林家的林子里去了。因为这里农民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挖笋,所以每年到挖笋的季节两家总要发生冲突。
张友斌:
我不允许他挖,他拼命要挖,两个人以后就吵架,就打架了。
在一次打架中,张友斌的腿骨都骨折了,造成两家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分山到户。当时长水村的村民都签订了这样的《责任山承包合同》。在合同中,虽然也写了每块承包地的地界,但是并没有经过实地勘察,也没有画图。
卢位勇:
山场没有明确,也不能说是他的,也不能说是我的。
那时,有山无证、有证无山、证山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没有实地勘察,造成产权不清。而这次林改,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明晰产权,核发和换发新的林权证。
陈锡文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一个最必要的前提要建立在产权清晰这个基础上的。我为什么要买你的东西?因为我知道这个东西是你的,买过来了就是我的,这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前提。
分清你的和我的,就是要明晰产权,就会涉及各方的利益,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在林改后,整个江西就有几万起纠纷,这是林改期间各级政府都要面对的严峻现实。有人认为,林改捅了马蜂窝,但是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却不这样认为。
刘礼祖 江西省林业厅厅长:
我们就得出一条,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搞林改,我们这个改革是可以搞好的。
张友斌和卢位勇都是长水村第三小组的村民。在江西,村民间的纠纷都是依靠这样的村民小组来解决的。2004年12月的一天,经过村民的多次劝说,卢位勇终于走进张友斌的家。
卢世炎 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第一句话就是重证据;第二句话就是摆事实;第三句话就是互调换;第四句话就是重感情。
记者:
就是最终还是要重感情吗?
卢世炎:
最终还是要重感情嘛。
在村民小组的调解下,两人终于达成了共识,张友斌把有争议的40亩林地让给了卢位勇。而作为补偿,卢位勇把另一块林地给了张友斌。
张友斌:
现在有这个东西,就没有什么可争的了。
卢位勇:
按照这个上面对比,不管是到哪一代人,这么一对比就知道了。
2005年6月,他们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林权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每一块林地的位置和林地的边界,还明确了农民有林地的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现在不光是农民心里有数,手里有证,村里墙上有图,县里还有档案,档案里有双方对各自林地边界认可的签字,电脑里也能查到相关的记录。
陈锡文:
通过林权制度的改革,长在这个山上的集体林权但承包到户的这个山林上的林木是谁的,这个大家都搞得很清楚。那么产权一清晰,就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条件。
这次林改的主要内容是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明晰产权只是这次林改的第一步,在明晰产权后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在这次林改前,农民从林木经营中得到的收益非常少。长水村的卢位勇一共有497亩林地,其中有竹子300多亩。当时,卖竹子不挣钱,主要收入靠挖笋,一年也只能赚到几千块钱。
卢位勇:
我们一根毛竹只赚到了一块钱。
林改之前,当地的木材市场完全被林业公司垄断,所有木材只能卖到指定的林业公司。当时每立方米木头如果能卖500元,林业公司要从中赚取160元,再加上各种税费,到农民手里就只剩下100多元。当地有这样一句俗话:“卖一根竹子只能得到一双筷子,卖一方木头只能得到一个凳子”。各种税费、管理费占了林地收益的63%。
张友斌:
村里面一个检查站派人在那儿收钱,乡里面派了检查站也收钱的,林业局派了个检查站也收钱的。因为我们从这里到罗坪镇15公里,就有3个检查站,他们专门坐在那里收钱的。
原来在长水村路口有一个木材检查站,每立方米木头经过这里都要被收取72元钱,这72元钱只是乡村两级的收费项目。那么,怎样让农民从林木经营中获利,是这次林改中遇到的第二个难题。
刘礼祖:
我们一开始试点的时候,省委就决策把各种不合理的税费统统取消,那么就把老百姓林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
要让农民获利首先就要减轻税费。在林改中,江西省废除了木、竹农业特产税,还取消了各级政府出台的所有和林业经营有关的收费项目。目前,设在各个村口的木材检查站已经被撤销,农民现在卖一立方米木材只交72元的育林基金,剩下的钱都是农民自己的收入。有人说,这是政府在革自己的命。
刘礼祖:
端自己的饭碗革自己的命那是不容易,我们行政审批,审批的事项减少了71%。你不走这一步,我们林业没有退路,已经逼到了尽头,这个改革、这个坎必须要过,你不过是不行的。
减税让利让各级政府都减少了收入,原来长水村所在的罗坪镇林改后每年就减少了30万元的收入,而长水村所在的武宁县在林改后每年减少6000多万元的收入。
懂金寿 江西省武宁县委书记:
我们宁让政府苦几年,也不能让老百姓苦一辈子。
胡幼桃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我们认为林改的核心问题还是个减免税费的问题,因为只有把税费减免了以后,才能激发出农民改革的热情和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财政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用财力去支持他们的改革,我们认为这项改革很难再深入进行下去。
在2006年,江西省财政总共拿出9亿元支持林改。在林改中得到实惠的农民开始有了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在林改之前,从村里到卢位勇的林地只有一条小路,根本进不了车,卖一根竹子的成本就要5元钱。林改后,2006年,卢位勇和张友斌联合小组里的25户村民,总共出资45万元,修通了长达25公里的山路。
记者:
投入多久能收回来算过吗?
卢位勇:
这个算过了,预计大概三年回来。
像这样由农民个人出资修路在林改之前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林改之后,江西省每年完成造林都在320万亩以上,其中80%是社会民间资金的投入。在2006年,农民人均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了500元,全省实现林业产值48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5.9%。
陈锡文:
从推进的实践过程来看呢,(林改)实际上起到一个怎么调动农民既保护林业又发展林业从中受益这么一种积极性。
由于林地具有生态保护功能,从1985年,我国开始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无论是谁的林子,都必须根据采伐许可证的要求来采伐。林改前,采伐指标掌握在少数干部手里,林改后,采伐指标必须要进行公示。在长水村,记者看到公示的采伐指标为1150立方米,更让记者感兴趣的是,在村里还有一个公告,是放弃今年采伐指标的名单。
记者:
你们现在为什么不砍树了呢?
张友斌:
这个树会升值的,这个树放在这个山上,它慢慢地比把钱放在银行里升值快。
记者:
这个树如果你现在卖可以卖多少钱?
张友斌:
这个树现在卖可以卖400多块钱。
记者:
如果再过10年呢?
张友斌:
再过10年就可以卖900块钱。
记者:
如果缺钱怎么办呢?
张友斌:
我们可以拿那个林权证到交易中心去贷款,如果说我山上的木头林子越多,我就可以贷款贷得越多。
林改后林地已经成为农民手中的资产,农民可以拿着林权证到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或者林业要素市场去贷款或出租转让。就是城里人也可以通过这个市场来参与林木的经营,在这个市场中农民真正成为了林地经营的主体。
陈锡文:
人常说人无恒产不行,心是不定的。所以他如果真把这个山林作为一个财产来经营,作为一个绿色银行来办,那我觉得对于增长农村的财富,增长国民的财富这个意义非常大。
方静:
现在在我国一些已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村子,都有一张这样的地图,它可以说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标志。目前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区为先导的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进行四年的时间了,5亿多亩集体山林分到了林农手中。随着试点的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逐步展开,这将会给农民带来实惠,对我国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CCTV.com 200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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