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林业行业动态

武宁县长水村林改纪实: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林改催生巨变,山青民富社会和谐
  山路弯弯,碧水长流,绿林如海。
  今年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江西省武宁县长水村考察林改工作。温总理问村支书余锦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里有哪些新变化?
  余锦冰回答说,最大的变化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林改后,林农致富,生态得保护,林区更加和谐!”广大林农告诉总理。
  林改后,全村建造新房60幢,还有35户林农在镇里盖新房或在县城买了商品房。林农卢位保2006年收入超过10万元,购买了一辆小汽车,被乡亲们戏称“山里有车一族”。
  林农甘柏永将全家人组织起来,投入4万多元进行125亩毛竹的低产改造。他说,“现在乡亲们都想着变‘砍树’为‘看树’,变‘千把砍刀砍树’为‘万把锄头植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林农但召阳积极发展林下产业,养蜂的数量逐年递增,2003年养了50箱,2006年增加至70箱,今年达到100箱。他说,“林改后,周边的野花多起来,蜂好养多了。”
  许多林农主动要求将自家的林地划为国家公益林,目前,全村公益林在原有1.2万亩的基础上,增至4万亩。林改后,连清明时节上山祭祖,林农都随身携带着水桶和灭火拖把。
  长水村分山到户率100%,发证到户率100%,纠纷调处率98%,林改取得圆满成功。分析原因,武宁县委书记、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董金寿概括为“领导是关键,政策是生命,群众是主体,稳定是基础,督导是保证”。
  江西省林业厅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礼祖说,“长水只是江西千万个林改村的一个典范和缩影,透过长水可以窥见全省概貌。”
  适应群众愿望,承包制由“田里”向“山上”延伸
  长水村有7个村民小组,426户1920人,耕地面积1380亩,人均7分地;山林面积却多达12.4万亩,人均近70亩。
  由于体制不顺,造成“我山不能我种,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偷盗偷伐实际上屡禁不止。由于税费重,卖一根商品毛竹收入5元,却要交各种税费2元。林农张绪红感叹道,“砍下一根竹子,得到一双筷子;砍下一方木头,得到一条板凳。”
  由于权属不明确,集体的山林人人都有份,却又人人都不管护。发生森林火灾时,常常“山上失火,群众观火,干部救火,领导发火”。
  丰富的山林资源并没有增加林农的收入,“靠山却吃不上山”,林农守着金山银山却过着穷日子。
  江西省委、省政府倡导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上办绿色银行”等理念深入人心。长水村的老百姓热切盼望,联产承包责任制由“田里”向“山上”延伸。
  2004年9月,武宁县作为江西省7个试点县之一,率先启动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改春风吹遍长水村。
  领导是关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004年10月8日,长水村第一次林改工作会在村部召开,与会的有村支书余锦冰、村委会主任卢位坎等5名主要村干部。
  当听到省委、省政府有关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时,大家喜忧交加。喜的是:乡亲们将真正享有山林的收益权和处置权,终于可以成为山林的主人。
  忧的是,上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遗留下许多问题,如界址不清,四至不明,会不会引发和激化山林纠纷,影响村里稳定?按照“减轻税费”的政策,村里从此每年将少收费10多万元,虽然省财政下拨1万元转移支付,但人头费都不够,如何办村里的公益事业?
  “办法总比困难多!党支部在关键时刻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成员达成共识。
  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两项决议:将县委、县政府致各位农户的公开信不折不扣地发放到户,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成立村林改领导小组,余锦冰任组长,与其他4名村干分别包干负责各小组。
  自此,轰轰烈烈的林改在长水村拉开帷幕。
  6组林农张绪明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参加组户主会后的兴奋。当时,他拿着县委、县政府致全县林农的公开信,感叹地说,“村组好多年没有这么认真地开会了。”
  在6组,每次开会时要严格执行“四签字两不准”,即会议通知户主签收、参加会议户主签到、表决时签实名、原始方案签字,不准别人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通过决议要全组2/3以上的户主参加,并且在参会人中要有2/3以上同意。经过两次户主会,一致同意“对自留山稳定不变”、“对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
  在方案制定、界址勘查、明晰产权的形式等方面,长水村都由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决定;对林权现状、勘界勾图、登记林权等,长水村实行三榜公示。
  “只有充分尊重林农的意愿,保障广大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赞同。”卢位坎说。
  稳定是基础,妥善调处山林纠纷
  随着上山勘界、张榜公示等林改环节的推进,长水村大量山林纠纷暴露出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林改政策,有纠纷的山林暂不纳入林改,等纠纷调处好了才能林改。3组林改理事会理事长卢世炎说,“与其为一点地界纠缠不休,不如早日解决纠纷永享‘绿色银行’的好处。”
  3组与外乡5起、外村3起、外组3起山林纠纷,共计达11宗,涉及1000多亩山林,在解决这些纠纷时总结出“重证据、摆事实、互调换、讲感情”的经验,3组林改理事会发动群众,约请户主促膝谈心,终于将这些山林纠纷化解。
  在调处山林纠纷的过程中,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理事会发挥重要作用。4组与3组有100亩的山林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眼看就要发生械斗。紧急关头,镇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卢贻梁和村支书余锦冰冒着倾盆大雨赶到,耐心做双方工作,终于妥善解决纠纷。
  林改期间,全村共调处各类山林权属纠纷98起,涉及山林面积3749亩。山林纠纷的调处为确权发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林改的顺利推进。
  “如此复杂的改革,长水村广大林农不但没有出现一起上访,而且自我调解纠纷,解决许多多年连司法部门也无法解决的积怨,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在改革中坚持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说到底,这场改革以人为本,得到林农的衷心拥护!”挂点武宁县的江西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李正生说。
  如今,拿到林权证的林农思考得最多的是如何发展产业致富奔小康。对此,武宁县委、县政府已有筹划。县长、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健说,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林权抵押证贷款等融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竹林等协会提供信息和服务,扎实推进配套改革。
 任江华 人民网 2007年07月04日

关键词 林业政策  林业建设  法律  体制改革  绿化  造林  森林资源  林权  图片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