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作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理事会成员,认真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积极参与UPOV理事会相关活动。受UPOV委托,承担了山茶属、丁香属和牡丹3项国际测试指南的编制工作,在国际事务中获得了更多话语权,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维护了国家利益。组织开展了“UPOV 91年文本与78年文本的异同及其对亚洲国家的影响”研究,以应对国际压力,使我国在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
积极推动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工作,参加了在韩国举办的论坛第三次会议,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国家利益。
加强中荷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合作项目,派出我国专家赴荷兰讲授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安排4人赴荷兰参加技术培训。请荷兰专家来华培训林业新品种测试技术人员40多名。参加中荷专家组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工作,在123个环节上对中、荷、欧盟三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进行对比研究,提出了改进建议,有力地提升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
2010林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 2011.04.18